< 申命記 24 >
1 「人若娶妻以後,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,不喜悅她,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。
如果一人娶了妻,佔有她之後,在她身上發現了什麼難堪的事,因而不喜悅她,便給她寫了休書,交在她手中,叫她離開他的家,
3 後夫若恨惡她,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,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,
如果後夫又憎惡她給她寫了休書,交在她手中,叫她離開他的家,或者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,
4 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,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;不可使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。」
那麼,那休她的前夫,在她受了污辱之後,不能再娶她為妻,因為這在上主面前是可憎惡的事;你不可使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作產業的土地陷於罪惡。
5 「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,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,可以在家清閒一年,使他所娶的妻快活。
人娶了新婦,不應從軍出征,也不可派他擔任什麼職務;他應在加享受一年自由,使他新娶的妻子快活。
6 「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,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。
不可拿人的磨,或上面的一塊磨石作抵押,因為這無異是拿人的性命作抵押。
7 「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,當奴才待他,或是賣了他,那拐帶人的就必治死。這樣,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若發現一人拐帶了以色列子民中的一個兄弟,叫他充當奴隸,或將他販賣於人,這拐子應處死刑:這樣你由中間剷除了這邪惡。
8 「在大痲瘋的災病上,你們要謹慎,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。我怎樣吩咐他們,你們要怎樣遵行。
遇有癩病的情形,應全照肋未司祭指教你們的,謹慎遵行。我怎樣吩咐了他們,你們就怎樣遵守執行。
9 當記念出埃及後,在路上,耶和華-你上帝向米利暗所行的事。
你應記得你們出埃及後,在途中,上主你的天主對米黎盎所做的事。
10 「你借給鄰舍,不拘是甚麼,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。
幾時你借給你近人什麼,不可走進他家索取抵押;
11 要站在外面,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。
應站在外面,等那借貸的人把抵押給你拿出來。
13 日落的時候,總要把當頭還他,使他用那件衣服蓋着睡覺,他就為你祝福;這在耶和華-你上帝面前就是你的義了。
反之,在日落時,務要將抵押還給他,好叫他睡在自己的外衣裏祝福你;這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,算是你的功德。
14 「困苦窮乏的雇工,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裏寄居的,你不可欺負他。
貧苦可憐的傭工,不論是你的一個兄弟,或是你城鎮地區內的一個外方人,你不應欺壓他,
15 要當日給他工價,不可等到日落-因為他窮苦,把心放在工價上-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,罪便歸你了。
應在當天,交給他工錢,不要等到日落;因為他貧苦,他急需工錢用,免得他對你不滿而呼求上主,你就不免有罪了。
16 「不可因子殺父,也不可因父殺子;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。
不可為兒子的罪處死父親,亦不可為父親的罪處死兒子:每人應為自己的罪被處死刑。
17 「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,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。
不可侵犯外方人或孤兒的權利,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抵押;
18 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。耶和華-你的上帝從那裏將你救贖,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
應記得你在埃及曾做過奴隸,上主你的天主曾將你由那裏救出:為此我吩咐你應遵行這條命令。
19 「你在田間收割莊稼,若忘下一捆,不可回去再取,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。這樣,耶和華-你上帝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。
當你在田間收割莊稼時,如在田中忘下了一捆,不要再回去拾取,要留下給外方人、孤兒和寡婦,好叫上主你的天主在你做的一切事上祝福你。
20 你打橄欖樹,枝上剩下的,不可再打;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。
當你打橄欖樹時,不要再回去打樹枝上所剩的,應留給外方人、孤兒和寡婦。
21 你摘葡萄園的葡萄,所剩下的,不可再摘;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。
當你收穫葡萄時,不要再摘取所剩下的,應留給外方人、孤兒和寡婦。
22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,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
總應記得你在埃及地曾做過奴隸:為此我吩咐你應遵行這條命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