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利未记 6 >

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
上主訓示梅瑟說:
2 “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华,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,或是抢夺人的财物,或是欺压邻舍,
「若有人犯了罪,冒犯了上主,因為在寄託物上,或抵押品上,或劫略物上欺騙了自己的同胞,或剝削了自己的同胞,
3 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,说谎起誓,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;
或對拾得的遺物,加以否認,或對常人慣犯的罪發了虛誓;
4 他既犯了罪,有了过犯,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,或是因欺压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,
如果他犯了這樣的罪,而自知有過,應歸還劫略所得,或撥削所得,或人寄存之物,或拾得的遺物,
5 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,就要如数归还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。
或以虛誓所佔奪的任何物件,應全部償還;此外還另加五分之一。他那一天認錯,那一天應歸還物主。
6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,把赎愆祭牲—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—牵到耶和华面前,给祭司为赎愆祭。
為賠補自己的過犯,應照你的估價,從羊群裡取出一隻無瑕的公綿羊,交給司祭獻與上主作贖過祭。
7 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;他无论行了什么事,使他有了罪,都必蒙赦免。”
司祭應為他在上主面前為他行贖罪禮。不論他犯的是什麼過犯,他都可獲得罪赦。」
8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
上主訓示梅瑟說:
9 “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说,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,从晚上到天亮,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。
「你吩咐亞郎和他的兒子們說:全燔祭的法律如下:全燔祭應社徹夜至早晨留在祭壇的火上,火應在祭壇上常燃不熄。
10 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,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,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,倒在坛的旁边;
司祭應穿上亞麻衣,著亞麻褲遮蓋身體,除去祭壇上焚燒全燔祭的灰燼,倒在祭台旁邊;
11 随后要脱去这衣服,穿上别的衣服,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。
然後脫去這些衣服,穿上別的衣服,將灰燼運到營外的清潔地方。
12 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,不可熄灭。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,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,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。
祭壇上的火應常燃不熄;司祭每天早晨應添柴,放上全燔祭祭品,焚燒和平祭犧牲的脂肪。
13 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,不可熄灭。”
祭倓上的火應常燃不熄。[司祭對素祭的權利]
14 “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亚伦的子孙要在坛前把这祭献在耶和华面前。
素祭的法律如下:亞郎的兒子應將訴素祭帶到祭壇前,獻給上主;
15 祭司要从其中—就是从素祭的细面中—取出自己的一把,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,烧在坛上,奉给耶和华为馨香素祭的纪念。
然後由素祭祭品取出一把細麵和一些油,以及所有乳香,放在祭壇上焚燒,獻給上主作悅意的馨香,為獲得記念。
16 所剩下的,亚伦和他子孙要吃,必在圣处不带酵而吃,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。
剩下的亞郎和他的兒子們應該吃,應吃死麵的,並且應在聖處,即在會幕庭院內吃。
17 烤的时候不可搀酵。这是从所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分,是至圣的,和赎罪祭并赎愆祭一样。
烤時不可加酵。這是我由火祭祭品中,劃歸給他們的一份,是至聖之物,有如贖罪祭和贖過祭祭品。
18 凡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亚伦子孙中的男丁都要吃这一分,直到万代,作他们永得的分。摸这些祭物的,都要成为圣。”
亞郎的子孫中,凡是男人,都可以吃:這是他們在你們世世代代中,由上主的火祭中得享的永久權利。凡與這些祭品接觸的,即成為聖。」[祝聖司祭的祭獻]
19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
上主訓示梅瑟說:
20 “当亚伦受膏的日子,他和他子孙所要献给耶和华的供物,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,为常献的素祭:早晨一半,晚上一半。
「亞郎和他的兒子們在受傅之日,應給上主獻的祭品是:十分之一「厄法」細麵,當作日常的素祭:早上獻一半,晚上獻一半;
21 要在铁鏊上用油调和做成,调匀了,你就拿进来;烤好了分成块子,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素祭。
應在鐵盤上用油調製;調好後,分成塊,將成塊的祭品,獻給上主作悅意的馨香。
22 亚伦的子孙中,接续他为受膏的祭司,要把这素祭献上,要全烧给耶和华。这是永远的定例。
亞郎的子孫中,繼他位受傅為司祭的,都應奉獻此祭品:這是一條永久的法令。這祭品應全焚燒,獻給上主。
23 祭司的素祭都要烧了,却不可吃。”
凡司祭自獻的素祭祭品應全焚燒,決不可吃。」司祭對贖罪祭的權利
24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
上主訓示梅瑟說:
25 “你对亚伦和他的子孙说,赎罪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要在耶和华面前、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赎罪祭牲;这是至圣的。
「你告訴亞郎和他的兒子們說:關於贖罪祭的法律如下:贖罪激應在宰殺全燔祭犧牲的地方,在上主面前宰殺:這是至聖之物。
26 为赎罪献这祭的祭司要吃,要在圣处,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吃。
奉獻贖罪祭犧牲的司祭,應吃這犧牲,應在聖處,應在會幕庭院內吃。
27 凡摸这祭肉的要成为圣;这祭牲的血若弹在什么衣服上,所弹的那一件要在圣处洗净。
凡與這激肉接觸的,即成為聖;若血濺在衣服上,濺有血跡的衣服,該在聖處洗淨。
28 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;若是煮在铜器里,这铜器要擦磨,在水中涮净。
用為煮祭肉的陶器應打破;但若是在銅器內煮,銅器該擦光,用水洗淨。
29 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;这是至圣的。
司祭家中,凡是男人都可以吃:這是至聖之物。
30 凡赎罪祭,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,那肉都不可吃,必用火焚烧。”
但是,任何贖罪祭犧牲,如果牲血帶進了會幕,為在聖所內行贖罪禮,決不可吃,應在火裡燒。

< 利未记 6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