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申命记 18 >
1 “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;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。
2 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;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,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。
3 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:凡献牛或羊为祭的,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。
4 初收的五谷、新酒和油,并初剪的羊毛,也要给他;
5 因为耶和华—你的 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,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,事奉。
6 “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,若从那里出来,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,
7 就要奉耶和华—他 神的名事奉,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。
8 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,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。”
9 “你到了耶和华—你 神所赐之地,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,你不可学着行。
10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观兆的、用法术的、行邪术的、
11 用迷术的、交鬼的、行巫术的、过阴的。
12 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;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,所以耶和华—你的 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。
13 你要在耶和华—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。”
14 “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,至于你,耶和华—你的 神从来不许你这样行。
15 耶和华—你的 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,像我,你们要听从他。
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—你 神一切的话,说:‘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—我 神的声音,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,免得我死亡。’
17 耶和华就对我说:‘他们所说的是。
18 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,像你。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;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。
19 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,我必讨谁的罪。
20 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,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,那先知就必治死。’
21 你心里若说:‘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话,我们怎能知道呢?’
22 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,所说的若不成就,也无效验,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,是那先知擅自说的,你不要怕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