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西番雅書 3 >

1 禍哉! 那叛逆、污穢,而殘暴的城市!
這悖逆、污穢、欺壓的城有禍了!
2 她從不聽呼聲,又不接受教訓;不依賴上主,也不親近她的天主。
她不聽從命令,不領受訓誨, 不倚靠耶和華, 不親近她的上帝。
3 她的王侯在她中間,是一些咆哮的獅子;她的判官是夜間的豺狼,什麼也不留到天明。
她中間的首領是咆哮的獅子; 她的審判官是晚上的豺狼, 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。
4 她的先知都是些輕浮欺詐之徒,她火司祭褻瀆聖物,違犯法律。
她的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; 她的祭司褻瀆聖所, 強解律法。
5 但上主在她中間是正義的,從不行不義;衪每天早晨施行審判,有如不消散的光明,衪全不認識可恥的邪惡。
耶和華在她中間是公義的, 斷不做非義的事, 每早晨顯明他的公義,無日不然; 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。
6 我曾消滅了異民,他們的碉堡已化為廢墟;我使他們的街道荒涼得無人往來,他們的城市毀壞得不留一人,沒有一個遺。
我-耶和華已經除滅列國的民; 他們的城樓毀壞。 我使他們的街道荒涼,以致無人經過; 他們的城邑毀滅,以致無人, 也無居民。
7 我原想:「她必要敬畏我,接受教訓;凡我加於她的懲罰,必不致由她眼前消失。」但他們反加速使自己一切的行為墮落。
我說:你只要敬畏我,領受訓誨; 如此,你的住處不致照我所擬定的除滅。 只是你們從早起來就在一切事上敗壞自己。
8 為什麼你們等待我──上主的斷語──等到我起來作證的一天,因為我已決定聚集萬民,召集列國,在他們身上傾洩我的憤怒和我所有的怒火:全地必要為我的妒火所吞滅。
耶和華說:你們要等候我, 直到我興起擄掠的日子; 因為我已定意招聚列國,聚集列邦, 將我的惱怒-就是我的烈怒都傾在她們身上。 我的忿怒如火,必燒滅全地。
9 那時,我要使萬民的口脣純潔好能稱叫上主的名號,同心協力服事上主。
那時,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 好求告我-耶和華的名, 同心合意地事奉我。
10 欽崇我的人,[ 即我所分散的集團] 要從雇士河那邊給我貢獻祭品。
祈禱我的,就是我所分散的民, 必從古實河外來,給我獻供物。
11 在那一天,你決不再因你反抗我的一切作為而羞慚,因為那時我必由你中間驅逐你那些驕矜自誇的人,使你不再在我的聖山上自誇;
當那日,你必不因你一切得罪我的事自覺羞愧; 因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矜誇高傲之輩, 你也不再於我的聖山狂傲。
12 但我必在你中間留下謙遜和貧苦的百姓,他們必依賴上主的名號。
我卻要在你中間留下困苦貧寒的民; 他們必投靠我-耶和華的名。
13 以色列的遺民不再行邪惡,也不再說謊言;在他們的口裏再也找不到欺詐的吞頭;的確,他們或是牧放,或是休息,沒有人來恐嚇。
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作罪孽, 不說謊言,口中也沒有詭詐的舌頭; 而且吃喝躺臥,無人驚嚇。
14 熙雍女子,妳應歡樂! 以色列,你應歡呼! 耶路撒冷女子,妳應全心高興喜樂!
錫安的民哪,應當歌唱! 以色列啊,應當歡呼! 耶路撒冷的民哪,應當滿心歡喜快樂!
15 上主已撤銷對妳的定案,掃除了妳的仇敵;以色列的君王──上主,在妳中間,妳再不會遇見災禍!
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刑罰, 趕出你的仇敵。 以色列的王-耶和華在你中間; 你必不再懼怕災禍。
16 在那一天,人必對耶路撒冷說:「熙雍,你不用害怕,不要雙手低垂!
當那日,必有話向耶路撒冷說: 不要懼怕!錫安哪; 不要手軟!
17 上主你的天主,在你中間,他是一位施救的勇士,衪為你喜自勝,對你重溫衪的愛情,且因你躍喜樂,
耶和華-你的上帝是施行拯救、 大有能力的主。 他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, 默然愛你,且因你喜樂而歡呼。
18 有如在慶節之日。我必消滅打搫你的人,使你不再受羞辱。
那些屬你、為無大會愁煩、 因你擔當羞辱的,我必聚集他們。
19 看哪! 在那時,我必要了結一切迫害你的人,我必要拯救瘸腿的,聚集漂的;我必使他們在各地所受的羞辱,化為稱讚和榮譽。
那時,我必罰辦一切苦待你的人, 又拯救你瘸腿的,聚集你被趕出的。 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, 我必使他們得稱讚,有名聲。
20 那時,我我必要召你們回來;那時,我必要聚集你們;當我要在你們的面前轉變你們的命運時,我必使你們在普世萬民中,獲得榮譽和稱讚──上主說。
那時,我必領你們進來,聚集你們; 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, 就必使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有名聲,得稱讚。 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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