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民數記 30 >

1 梅瑟訓示以色列子民各支派的首領說:「這是上主所吩咐的:
摩西晓谕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说:“耶和华所吩咐的乃是这样:
2 若人向上主許願,或發誓戒絕什麼,他不可食言,應全照口中所的去做。
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,要约束自己,就不可食言,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。
3 那還在父家的年輕女子,若人向上主許願,或發願戒絕什麼,
女子年幼、还在父家的时候,若向耶和华许愿,要约束自己,
4 她父親聽到了她許的願和她發誓戒絕的事,卻對她未發一言,她許的願和她所發的戒誓,概為有效。
她父亲也听见她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,却向她默默不言,她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就都要为定。
5 但是,如果她父親在聽到的那天,禁止了她,她所許的願和所發的戒誓,概不生效;上主必寬恕她,因為她父親禁了止了她。
但她父亲听见的日子若不应承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,就都不得为定;耶和华也必赦免她,因为她父亲不应承。
6 如果她有權在身,或口中冒然發了戒絕某事的誓,而已出嫁,
她若出了嫁,有愿在身,或是口中出了约束自己的冒失话,
7 她丈夫聽說了,在聽說的那天,對她未發一言,她的願和她所說的戒誓,仍為有效;
她丈夫听见的日子,却向她默默不言,她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就都要为定。
8 但是,如果她丈夫在聽說的那天,禁止了她,他就取消了她許的願,和口中冒然所發的戒誓,上主也必寬恕她。
但她丈夫听见的日子,若不应承,就算废了她所许的愿和她出口约束自己的冒失话;耶和华也必赦免她。
9 寡婦或棄婦所許的願,或她所發的戒誓,概為有丈夫效。
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所许的愿,就是她约束自己的话,都要为定。
10 但是,如果她尚在丈夫家內許了願,或發誓要戒絕什麼,
她若在丈夫家里许了愿或起了誓,约束自己,
11 若她丈夫聽說了,未發一言,沒有禁止她,她的願仍為有效,她所發的戒誓,亦為有效。
丈夫听见,却向她默默不言,也没有不应承,她所许的愿并约束自己的话就都要为定。
12 但是,如果她的丈夫,在聽說的那天,聲明無效;凡她所說出的,不論是許的願,或發的戒誓,一概無效;她的丈夫既聲明無效,上主也就寬恕她。
丈夫听见的日子,若把这两样全废了,妇人口中所许的愿或是约束自己的话就都不得为定,因她丈夫已经把这两样废了;耶和华也必赦免她。
13 凡女人所許的願,或為苦身克己所發的誓,丈夫能使之生效,亦能聲明無效。
凡她所许的愿和刻苦约束自己所起的誓,她丈夫可以坚定,也可以废去。
14 但是如果她的丈夫兩天內對她未發一言,就算他使她所許的願和她發的戒誓生效,因為在他聽說的那天,對她未發一言,就已算贊成。
倘若她丈夫天天向她默默不言,就算是坚定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;因丈夫听见的日子向她默默不言,就使这两样坚定。
15 但若他聽說很久以後,才聲明無效,他應負妻子的罪債」。
但她丈夫听见以后,若使这两样全废了,就要担当妇人的罪孽。”
16 這是有關丈夫和妻子的關係,父親與尚在家內年輕女兒的關係,上主向梅瑟吩咐的法令。
这是丈夫待妻子,父亲待女儿,女儿年幼、还在父家,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律例。

< 民數記 30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