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民數記 17 >

1 上主訓示梅瑟說: 2 「你吩咐以色列子民,叫他們每一家族拿一根棍杖,就是每一個領袖為自己家族拿一根,共十二根棍杖,把各人的名字寫在自己的棍杖上; 3 但在肋未的棍杖上,要寫亞郎的名字,因為為肋未的族長亦應有一根棍杖。 4 你將這些棍放在會幕內,放在約證前,即在我與你常相會的地方。 5 誰約證開花,誰就是我所選擇的人;這樣,我就平息了以色列子民在我面前抱怨你們的怨言」。 6 梅瑟於是告訴了以色列子民;他們所有的領袖都交給了他一根棍杖,每一家族中,每個領袖一根,共十二根棍杖;在他們的棍杖中,也有亞郎的棍杖。 7 梅瑟就將棍杖放在約幕內,放在上主面前。 8 次日,梅瑟進入約幕內,看,肋未家族的亞郎的棍杖發了芽;不但發了芽,並且也開了花,結了成熟的杏。 9 梅瑟就由上主面前取出所有的棍杖,給以色列子民觀看;以後各人取回了自己的棍杖。 10 上主對梅瑟說:「收回亞郎的棍杖來,放在約證前;給叛逆之徒當作鑑戒,為平息他們對我發的怨言,免得他們死亡」。 11 梅瑟就這樣做了。 12 以色列子民對梅瑟申訴說:「看,我們要死了,我們完了! 我們全完了! 13 凡接近上主會幕的都該死;我們豈不都該死﹖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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