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利未記 7 >

1 贖罪祭的法律如下:這是至聖之祭。
“赎愆祭的条例乃是如此:这祭是至圣的。
2 贖過祭犧牲應在宰殺全燔祭犧牲的地方宰殺,血應灑在祭壇的四周。
人在那里宰燔祭牲,也要在那里宰赎愆祭牲;其血,祭司要洒在坛的周围。
3 攜牲所有的一切脂肪都應獻上,即油尾和遮蓋內臟的脂肪,
又要将肥尾巴和盖脏的脂油,
4 兩腎和兩腎上靠腰部的脂肪,以及同兩腎一起取出的肝葉。
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,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,一概取下。
5 司祭應將這一切放在祭壇上焚燒,獻與上主當作火祭:這是贖過祭。
祭司要在坛上焚烧,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是赎愆祭。
6 至於祭肉,司祭家中,凡是男人都可以吃,應在聖處吃:這是至聖之物。
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祭物;要在圣处吃,是至圣的。
7 關於贖過祭犧牲,像贖罪祭攜牲有同樣的法律:應全歸舉行贖罪禮的司祭。
赎罪祭怎样,赎愆祭也是怎样,两个祭是一个条例。献赎愆祭赎罪的祭司要得这祭物。
8 代人奉獻全燔祭的司祭,得享獻作全燔祭犧牲的皮;
献燔祭的祭司,无论为谁奉献,要亲自得他所献那燔祭牲的皮。
9 凡在爐裏烤的,或在鍋裏,或在烤盤上預備的素祭祭品,應歸獻此祭的司祭。
凡在炉中烤的素祭和煎盘中做的,并铁鏊上做的,都要归那献祭的祭司。
10 一切素祭祭品無論是調油的,或是乾製的,全歸亞郎的子孫彼此平分。司祭對和平祭的權利和義務。
凡素祭,无论是油调和的是干的,都要归亚伦的子孙,大家均分。”
11 獻與上主和平祭的法律如下:
“人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
12 若有人為感恩而祭獻,除感恩祭祭品外,還應獻上油調的無酵餅,抹油的無酵薄餅,以及用油和好細麵做成的油餅。
他若为感谢献上,就要用调油的无酵饼和抹油的无酵薄饼,并用油调匀细面做的饼,与感谢祭一同献上。
13 除這些餅以外,還應奉獻發酵的餅作祭品,與感恩的和平祭品一同奉獻。
要用有酵的饼和为感谢献的平安祭,与供物一同献上。
14 由這些祭品中,每樣應取出一份,獻與上主作獻儀:這一份應歸那灑和平祭牲血的司祭。
从各样的供物中,他要把一个饼献给耶和华为举祭,是要归给洒平安祭牲血的祭司。
15 為感恩所獻的和平祭的祭肉,應在奉獻的當日吃盡;不可留到次日早晨。
为感谢献平安祭牲的肉,要在献的日子吃,一点不可留到早晨。
16 如所獻的犧牲是還願祭或是自願祭,在奉獻的那天應該吃;如有剩下的,第二天也可吃;
若所献的是为还愿,或是甘心献的,必在献祭的日子吃,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。
17 如還有剩下的祭肉,到第三天應用火燒了。
但所剩下的祭肉,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烧;
18 若在第三天還吃和平祭祭肉,祭獻必不被悅納;為奉獻的人,也不算作祭獻,因為肉已不潔;吃的人,必負罪債。
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,这祭必不蒙悦纳,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,反为可憎嫌的,吃这祭肉的,就必担当他的罪孽。
19 祭肉若接觸了不潔之物,不許再吃,應用火焚燒;凡潔淨的人可吃祭肉;
“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,要用火焚烧。至于平安祭的肉,凡洁净的人都要吃;
20 但是染有不潔的人,若吃了獻與上主和平祭肉,這人應由民間剷除。
只是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,人若不洁净而吃了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21 若有人接觸了任何不潔,或不潔的人,或不潔的禽獸,或任何不潔之物,而吃了獻與上主和平祭的祭肉,這人應由民間剷除。」祭牲不可吃的部份。
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,或是人的不洁净,或是不洁净的牲畜,或是不洁可憎之物,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”
22 上主訓示梅瑟說:「
耶和华对摩西说:
23 你告訴以色列子民說:凡是牛、綿羊和山羊的脂肪,你們都不可吃。
“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牛的脂油、绵羊的脂油、山羊的脂油,你们都不可吃。
24 自死或被野獸撕裂的走獸的脂肪,可用作任何用途,但決不可吃。
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,那脂油可以做别的使用,只是你们万不可吃。
25 不論誰,若吃了能獻與上主作火祭的牲畜的脂肪,吃的人應由民間剷除。
无论何人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油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26 在你們任何所居之地,凡是血,不論是鳥血或獸血,決不可吃。
在你们一切的住处,无论是雀鸟的血是野兽的血,你们都不可吃。
27 不論誰,若吃了什麼血,這人應由民間剷除。」司祭對和平祭的權利。
无论是谁吃血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”
28 上主訓示梅瑟說:
耶和华对摩西说:
29 「你告訴以色列子民說:凡向上主奉獻和平祭祭品的,應由和平祭祭品取出一部份,作為獻於上主的供物。
“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,要从平安祭中取些来奉给耶和华。
30 親手帶來獻與上主的火祭,即帶來脂肪和胸脯;胸脯應在上主前行奉獻的搖禮。
他亲手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脂油和胸,要带来,好把胸在耶和华面前作摇祭,摇一摇。
31 司祭將脂肪放在祭壇上焚燒,胸脯歸於亞郎和他的兒子。
祭司要把脂油在坛上焚烧,但胸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。
32 和平祭犧牲後右腿,你們應送給司祭作獻儀。
你们要从平安祭中把右腿作举祭,奉给祭司。
33 亞郎子孫中誰奉獻了和平祭犧牲的血和脂肪,右後腿應歸於他,是他的一分。
亚伦子孙中,献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,要得这右腿为分;
34 因為我由以色列子民所獻的和平祭中,取出當搖獻的胸脯和當舉獻的右後腿,給了亞郎司祭和他的兒子,作為他們在以色列子民中永享的權利。」
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,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,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。”
35 這是亞郎和他的兒子,在受命為上主盡司祭職的那一天,因受傅由獻與上主火祭應得的一分;
这是从耶和华火祭中,作亚伦受膏的分和他子孙受膏的分,正在摩西叫他们前来给耶和华供祭司职分的日子,
36 是上主在他們受傅的那一天,吩附以色列子民應交給他們的一分: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永享的權利。
就是在摩西膏他们的日子,耶和华吩咐以色列人给他们的。这是他们世世代代永得的分。
37 以上是關於全燔祭、素祭、贖罪祭、贖過祭、祝聖祭及和平祭的法律。
这就是燔祭、素祭、赎罪祭、赎愆祭,和平安祭的条例,并承接圣职的礼,
38 這些法律是上主在他命令以色列子民,於西乃曠野給上主奉獻祭品的那天,在西乃山上向梅瑟所吩附的。
都是耶和华在西奈山所吩咐摩西的,就是他在西奈旷野吩咐以色列人献供物给耶和华之日所说的。

< 利未記 7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