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利未記 25 >
2 你告訴以色列子民說:幾時你們進入了我要賜給你們的地方,這地方將為上主守安息。
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,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。
3 六年之內,你可播種田地;六年之內,你可修剪葡萄園,收穫其中的出產。
六年要耕種田地,也要修理葡萄園,收藏地的出產。
4 但到第七年,地應完全休息,是上主的安息年。你不可播種田地,也不可修剪葡萄園;
第七年,地要守聖安息,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,不可耕種田地,也不可修理葡萄園。
5 連你收穫後而自然生出的,你也不可收割;葡萄樹未加修剪而結的葡萄,你也不可採摘;是地完全休息的一年。
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;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。這年,地要守聖安息。
6 地在休息期而自然生出的,可供你們吃:即供給你、你的僕卑、傭工和與你同住的客人吃。
地在安息年所出的,要給你和你的僕人、婢女、雇工人,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。
7 地自然生的,也可供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中的走獸吃。喜年
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。」
8 你應計算七個安息年,即七乘七年;七個安息年的時期,正是四十九年。
「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,就是七七年。這便為你成了七個安息年,共是四十九年。
9 這年七月初十,你應吹號即在贖罪節日,你們應在全國內吹起號角,
當年七月初十日,你要大發角聲;這日就是贖罪日,要在遍地發出角聲。
10 祝聖第五十年,向全國居民宣布自由;為你們是一喜年,人各歸其祖業,人各反其家庭。
第五十年,你們要當作聖年,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。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,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,各歸本家。
11 第五十年為你們是一喜年,不可播種;自然生出的,不可收穫;葡萄樹未加修剪而結的葡萄,不可採摘,
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。這年不可耕種;地中自長的,不可收割;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。
12 為這是喜年,為你們應是聖年;你們只可吃田地自然生的。
因為這是禧年,你們要當作聖年,吃地中自出的土產。
14 為此,如你賣給你的同胞產業,或由你的同胞購買,你們不可彼此欺壓;
你若賣甚麼給鄰舍,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,彼此不可虧負。
15 你應照上次喜年後的年數由你同胞購買,他應照收穫的年數賣給你。
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;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。
16 年數越多,你越應多付買價;年數越少,越應少付買價,因為他賣給你的事物產的數目。
年歲若多,要照數加添價值;年歲若少,要照數減去價值,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。
17 為此,你們不可彼此欺壓,但應敬畏你的天主,因為我上主是你們的天主。
你們彼此不可虧負,只要敬畏你們的上帝,因為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
18 你們應遵行我的法令,遵守我的規定,一一依照執行,好叫你們平安地住在這地上,
「我的律例,你們要遵行,我的典章,你們要謹守,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。
20 若你們追問說:到第七年,我們若不能播種,又不能收集我們的出產,我們吃什麼﹖
你們若說:『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,也不收藏土產,吃甚麼呢?』
21 在第六年上,我必決定祝福你們,叫地有三年的出產;
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,地便生三年的土產。
22 你們在第八年上播種時,還吃陳糧;直到第九年,直到收割新糧時,還有陳糧吃。[土地贖回法]
第八年,你們要耕種,也要吃陳糧,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,你們還吃陳糧。」
23 土地不可出賣而無收回權,因為地是我的,你們為我只是旅客或住客。
「地不可永賣,因為地是我的;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
25 如果你的兄弟貧窮,賣了一份家產,他的至親可來作代贖人,贖回他兄弟所賣的家產。
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,賣了幾分地業,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。
26 若沒有代贖人,幾時自己富足了,有了足夠的贖價,
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,他自己漸漸富足,能夠贖回,
27 當計算賣出後的年數,將差額還給買主,收回自己的家產。
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,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,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。
28 如果他無法獲得足夠的贖價,他所賣的,應存於買主之手直到喜年;到了喜年,地應退還,賣主收回自己的家產。房屋贖回法
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,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;到了禧年,地業要出買主的手,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。
29 若人賣了一所在城牆內的住宅,自賣出後,一年內,他有贖回的權利;他贖回的權利為期一年。
「人若賣城內的住宅,賣了以後,一年之內可以贖回;在一整年,必有贖回的權柄。
30 如果滿了一年,他沒有贖回,在城牆內的房屋應歸買主與其後代,再無收回權;即使到了喜年,亦不應退還。
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,這城內的房屋就定准永歸買主,世世代代為業;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。
31 但房屋在沒有圍牆的村莊內,應算是田產,有贖回的權利;到了喜年應該退還。
但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裏,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,可以贖回;到了禧年,都要出買主的手。
32 至於肋未人得為產業的城市中的房屋,肋未人永享有贖回權。
然而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,其中的房屋,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。
33 如一肋未人在他得為產業的城市出賣的房屋,沒有贖回,在喜年仍可收回,因為肋未城中的房屋,是他們在以色列子民中所得的不動產。
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,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,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,因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。
34 但是,他們城外四郊之地,不可變賣,因為是永屬他們的產業。對同胞不可取利
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,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。」
35 如果你的兄弟貧窮,無力向你還債,你應像待外方人一樣或旅客一樣扶持他,叫他能與你一起生活。
「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,手中缺乏,你就要幫補他,使他與你同住,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。
36 不應向他索取利息或重利,但應敬畏你的天主,讓他與你一起生活,如你的兄弟。
不可向他取利,也不可向他多要;只要敬畏你的上帝,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。
37 借給他銀錢,不可取利息;借給他糧食,不可取重利。
你借錢給他,不可向他取利;借糧給他,也不可向他多要。
38 我上主是你們的天主,我領你們離開埃及地,將客納罕第賜給你們,是為做你們的天主。以色列人為奴的法律
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,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,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,要作你們的上帝。」
39 若你身旁的兄弟窮了,賣身給你不可迫他勞作如同奴隸一樣;
「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裏漸漸窮乏,將自己賣給你,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。
40 他在你身旁,應像傭工或外僑,給你工作直到喜年。
他要在你那裏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樣,要服事你直到禧年。
41 那時,他和他的子女應離開你,回本家,復歸期祖業;
到了禧年,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,一同出去歸回本家,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裏去。
42 因為他是我的僕役,是我由埃及地領出來的;他們不能賣身,如同出賣奴隸。
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,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,不可賣為奴僕。
44 你需要的奴婢,應來自四周的民族,由他們中可購買奴婢。
至於你的奴僕、婢女,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。
45 此外,可從同你們住在一起的外方人中,或從他們在你們境內所生的後代子孫中,購買奴婢。這些奴婢可成為你們的產業,
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,在你們地上所生的,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;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。
46 可將他們留給你們的後代子孫,當作永久的產業,使他們勞作。至於你們的兄弟以色列子民,彼此既是兄弟,不可嚴加虐待。
你們要將他們遺留給你們的子孫為產業,要永遠從他們中間揀出奴僕;只是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,你們不可嚴嚴地轄管。
47 若外方人,或寄居在你處的人乘了富翁,你的兄弟反而窮了,欠他的債,而賣身給寄居在你處的外方人,或外方人家中的後代;
「住在你那裏的外人,或是寄居的,若漸漸富足,你的弟兄卻漸漸窮乏,將自己賣給那外人,或是寄居的,或是外人的宗族,
48 賣身以後,仍享有贖回的權利;他的人一個兄弟可以贖他;
賣了以後,可以將他贖回。無論是他的弟兄,
49 他的叔伯,或他叔伯的兒子可以贖他;他家中的任何至親骨肉都可以贖他;如他自己致富,亦可自贖。
或伯叔、伯叔的兒子,本家的近支,都可以贖他。他自己若漸漸富足,也可以自贖。
50 他應同購買自己的人,計算從賣身給他以後到喜年的年數;贖價應依照年數的多少,並按照傭工每日的工價決定;
他要和買主計算,從賣自己的那年起,算到禧年;所賣的價值照着年數多少,好像工人每年的工價。
51 如剩下的年數尚多,他應依照年數的多少,出一部份贖價來贖身。
若缺少的年數多,就要按着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他的贖價。
52 如直到喜年剩下的年數不多,應這樣計算:依照年數的比例交付贖價。
若到禧年只缺少幾年,就要按着年數和買主計算,償還他的贖價。
53 買主對他應像每年雇的工人;不可當著你虐待那人。
他和買主同住,要像每年雇的工人,買主不可嚴嚴地轄管他。
54 如果那人不能這樣贖身,到了喜年,他可與兒女自由離去。
他若不這樣被贖,到了禧年,要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。
55 因為以色列子民只對我是奴隸,他們是我的奴隸,是我領他們離開了埃及地:我,上主是你們的天主。
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,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