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利未記 22 >
2 你告訴亞郎和他的兒子,叫他們對以色列子民獻與我的聖物應謹慎,免得褻瀆了我的聖名:我是上主。
“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: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、归给我的圣物,免得亵渎我的圣名。我是耶和华。
3 你對他們說:世世代代,你們後裔中,若有玷汙不潔的,竟敢接近以色列子民獻與上主的聖物,這人應由我面前剷除:我是上主。
你要对他们说: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,凡身上有污秽、亲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、归耶和华圣物的,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。我是耶和华。
4 亞郎的後裔中,凡患癩病或淋病的,在他未取潔之前,不可吃聖物;凡摸過死屍所染不潔之物的,或遺精的人,
亚伦的后裔,凡长大麻风的,或是有漏症的,不可吃圣物,直等他洁净了。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,或是遗精的人,
5 或摸了任何能染上不潔的爬蟲,或摸了能使自己染上任何不潔的人;
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,或是摸那使他不洁净的人(不拘那人有什么不洁净),
6 凡摸了這些東西的人,直到晚上是不潔的,除非他用水洗身,不准吃聖物。
摸了这些人、物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;若不用水洗身,就不可吃圣物。
7 太陽一落,他就潔淨了,以後可以吃聖物,因為這是屬他的食物。
日落的时候,他就洁净了,然后可以吃圣物,因为这是他的食物。
8 不可吃自死或被猛壽撕裂的獸肉,免得染上不潔:我是上主。
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,他不可吃,因此污秽自己。我是耶和华。
9 他們應遵守我的訓令,免陷於罪惡;因此褻瀆訓令的,必遭死亡:我是使他們成聖的上主。
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轻忽了,因此担罪而死。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。
10 任何族外人,不准吃聖物;司祭的客人和傭工,也不准吃聖物;
“凡外人不可吃圣物;寄居在祭司家的,或是雇工人,都不可吃圣物;
11 但是司祭用銀錢買來的僕人,卻可以吃;凡生在他家的人,也可以吃這食物。
倘若祭司买人,是他的钱买的,那人就可以吃圣物;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。
12 司祭的女兒,如嫁給族外人為妻,不准吃作獻儀的聖物;
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,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。
13 但是司祭的女兒,如成了寡婦或棄婦,因沒有兒子,又回到父家,如同她年輕時一樣,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;但是任何族外人不得吃。
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,或是被休的,没有孩子,又归回父家,与她青年一样,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;只是外人不可吃。
14 如果一人因不慎而吃了聖物,應償還所吃的聖物,還應另加五分之一,交與司祭。
若有人误吃了圣物,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。
16 而使他們應吃自己獻的聖物,負起賠償的罪債;因為我是使他們成聖的上主。「祭牲應無瑕疵
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,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。”
18 你告訴和亞郎和他的兒子,以及全體以色列子民說:以色列家中或住在以色列中的外方人,任何人如奉獻祭品,不管是為還願,或出於自願,獻給上主作全番祭的,
“你晓谕亚伦和他子孙,并以色列众人说: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,凡献供物,无论是所许的愿,是甘心献的,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,
19 應是一隻無暇的公牛,公綿羊,或公山羊,方蒙悅納。
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,或是绵羊,或是山羊献上,如此方蒙悦纳。
20 凡身上有殘疾的,你們不應奉獻,因為這樣為你們決不會獲得悅納。
凡有残疾的,你们不可献上,因为这不蒙悦纳。
21 如有人為還願,或出於自願,給上主奉獻牛羊作和平祭品,應是無暇的,方蒙悅納;身上不應有任何殘疾。
凡从牛群或是羊群中,将平安祭献给耶和华,为要还特许的愿,或是作甘心献的,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。
22 眼瞎的或殘廢的,或斷肢的,或患潰瘍的,或生痲疹的,或長癬疥的:這樣的牲畜,你們不可獻給上主;任何這樣的牲畜,不可放在祭壇上,獻給上主作火祭。
瞎眼的、折伤的、残废的、有瘤子的、长癣的、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,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。
23 一腿太長或太短的牛或羊,你可現為自願祭祭品;但為還願,必不被悅納。
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,若肢体有余的,或是缺少的,只可作甘心祭献上;用以还愿,却不蒙悦纳。
24 此外,凡睪丸傷壞,砸碎,破裂,割去的牲畜,你們不可獻給上主;在你們的地域內,萬不可舉行這樣的祭獻,
肾子损伤的,或是压碎的,或是破裂的,或是骟了的,不可献给耶和华,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。
25 也不可由外邦人手內接受這樣的牲畜,獻給你們的天主作供物,因為身上殘廢的,有缺陷的,為你們不會獲得悅納。」
这类的物,你们从外人的手,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 神的食物献上;因为这些都有损坏,有残疾,不蒙悦纳。”
27 「幾時牛或綿羊或山羊一生下,應七天同其母在一起;自第八天,作為上主的火祭祭品,方蒙悅納。
“才生的公牛,或是绵羊或是山羊,七天当跟着母;从第八天以后,可以当供物蒙悦纳,作为耶和华的火祭。
29 幾時你們給上主奉獻感恩祭,應這樣奉獻,才獲得悅納:
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,要献得可蒙悦纳。
30 祭肉,應在當天吃完,不應留到次日早晨:我是上主。
要当天吃,一点不可留到早晨。我是耶和华。
31 你們應遵守我的命令,一一依照執行:我是上主。
“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。我是耶和华。
32 不要褻瀆我的聖名,叫我在以色列子民中常被尊為聖;我是使你們成聖的上主,
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;我在以色列人中,却要被尊为圣。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,
33 是我由埃及地領你們出來,為作為你們的天主:我是上主。」
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,作你们的 神。我是耶和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