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利未記 17 >

1 上主訓示梅瑟說:」
耶和華對摩西說:
2 你告訴亞郎和他的兒子以及全體以色列子民說:上主這樣吩咐說:
「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,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:
3 以色列家中任何人,在營內或在營外,宰殺牛或綿羊或山羊,
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是綿羊羔,或是山羊,不拘宰於營內營外,
4 而不牽到會幕門口,在上主住所前,奉獻給上主作祭品,這人就應負流血的罪債;他既使血流出,就應由民間剷除。
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從民中剪除。
5 為此,以色列子民應將他們平素在野外宰殺的犧牲,牽到上主面前,再會幕門口交與司祭宰殺這些犧牲,獻給上主作和平祭。
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裏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,交給祭司,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。
6 司祭將牲血灑再會幕門口上主的祭壇上,焚燒脂肪,化為中悅上主的馨香。
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壇上,把脂油焚燒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。
7 從此以後,他們不應再宰殺犧牲,獻給他們非法敬拜的一些山羊神:這位他們世世代代是一向永久的法令。
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;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8 此外,你們應吩咐他們說:以色列家及僑居在他們中間的外方人,誰若願意獻全番祭或祭獻,
「你要曉諭他們說: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獻燔祭或是平安祭,
9 而不牽到會幕門口,奉獻給上主,這人就應由民間剷除。
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10 以色列家及僑居在他們中間的外方人,有人吃了什麼血,我必怒容而視,與吃血的人作對,由民間將他剷除。
「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吃甚麼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
11 因為肉軀的生命是在血內,我為你們指定了血,在祭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,因為血具有生命,故能贖罪。
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血裏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
12 為此,我吩咐以色列子民說:你們中任何人都不可吃血;僑居在你們中間的外方人,也不可吃血。
因此,我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都不可吃血;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
13 以色列子民和僑居在他們中間的外方人,誰若獵取了可食的野獸或飛禽,該放盡牠的血,用泥土蓋上。
凡以色列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,必放出牠的血來,用土掩蓋。
14 因為一切肉區的生命都繫於血,為此,我吩咐以色列子民說:任何肉上的血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一切肉軀的生命,都繫於血,誰吃了,應被剷除。
「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,就在血中。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:無論甚麼活物的血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。凡吃了血的,必被剪除。
15 論是本地人或外方人,吃了自死或被猛獸撕裂的禽獸,應洗自己的衣服,用水洗澡,直到晚上是不潔的;以後他才潔淨。
凡吃自死的,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都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到了晚上才為潔淨。
16 但是,如果他不洗衣,也不洗身,應負罪債。」
但他若不洗衣服,也不洗身,就必擔當他的罪孽。」

< 利未記 17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