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利未記 12 >
2 「你告訴以色列子民說:若一婦人分娩,生一男孩,七天之久,她是不潔的;她不潔有如經期不潔一樣。
“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,她就不洁净七天,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。
4 此外,她還要守度三十三天的潔血期。在未滿取潔的日期以前,不可接觸任何聖物,不可走近聖所。
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,要家居三十三天。她洁净的日子未满,不可摸圣物,也不可进入圣所。
5 若生一女孩,兩星期是不潔的,有如經期一樣。,此外還要守度六十六天的潔血期。
她若生女孩,就不洁净两个七天,像污秽的时候一样,要在产血不洁之中,家居六十六天。
6 一滿了取潔的日期,不拘為兒子或女兒,她應在會幕門口交給司祭一隻一歲的羔羊,做全番祭;一隻雛鴿或一隻斑鳩,現作贖罪祭。
“满了洁净的日子,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,她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,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,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。
7 司祭將祭品奉獻在上主面前,為她型贖罪禮,她纔算由流血的狀況中潔淨了:以上是關於生男或生女得婦人的法律。
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,为她赎罪,她的血源就洁净了。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,无论是生男生女。
8 但若她的財力不夠辦一隻羔羊,可帶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:一隻獻作全番祭,一隻獻作贖罪祭。司祭位他行贖罪禮,她就潔淨了。
她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,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,一只为燔祭,一只为赎罪祭。祭司要为她赎罪,她就洁净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