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利未記 11 >

1 上主訓示梅瑟和亞郎說:「
耶和華對摩西、亞倫說:
2 你們應告訴色列子民說:地上的一切走獸中,你們可吃的獸類如下:
「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,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:
3 凡走獸中偶蹄,有趾及反芻的,你們都可以吃。
凡蹄分兩瓣、倒嚼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
4 但在反芻或有偶蹄的走獸中,你們不可吃的是駱駝,因為駱駝雖反芻,但偶蹄無趾,對你們仍是潔的;
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:駱駝-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
5 岩貍,牠雖反芻,但偶蹄無趾,對你們仍是不潔的;
沙番-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
6 兔子反芻,偶蹄無趾,對你們仍是不潔的;
觠子-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
7 豬,牠雖有偶蹄,蹄雖有趾,卻不反芻,對你們仍是不潔的。
豬-因為蹄分兩瓣,卻不倒嚼,就與你們不潔淨。
8 這些走獸的肉,你們不可吃;牠們的屍體,也不可觸摸,因為對你們都是不潔的。
這些獸的肉,你們不可吃;死的,你們不可摸,都與你們不潔淨。
9 水族中你們可吃的如下:凡是水中有鰭有鱗的,不論是海裡的,或河裡的,都可以吃;
「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:凡在水裏、海裏、河裏、有翅有鱗的,都可以吃。
10 但凡在水中蠕動,和在水中生存的生物,若沒有鰭和鱗,不論是海裡的,或河裡的,都是你們所當憎惡的。
凡在海裏、河裏,並一切水裏游動的活物,無翅無鱗的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
11 這些水族,都是你們所當憎惡的:牠們的肉不可吃;牠們的屍體,你們當視為可憎惡之物。
這些無翅無鱗、以為可憎的,你們不可吃牠的肉;死的也當以為可憎。
12 水族中凡沒有鰭和鱗的,都是你們所當憎惡的。
凡水裏無翅無鱗的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
13 飛禽中,你們應視為可憎而不可吃,應視為可憎之物的是:鷹、顎、鳩、
「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、不可吃的乃是:鵰、狗頭鵰、紅頭鵰、
14 鳶及準之類;
鷂鷹、小鷹與其類;
15 凡烏鴉之類;
烏鴉與其類;
16 駝鳥、夜鷹砐、海鷗和蒼鷹之類;
鴕鳥、夜鷹、魚鷹、鷹與其類;
17 小梟、蘆慈和鳥鳥,
鴞鳥、鸕鶿、貓頭鷹、
18 白鷺、塘鵝和白鳩,
角鴟、鵜鶘、禿鵰、
19 鸛鷺類、戴勝和扁蝠。
鸛、鷺鷥與其類;戴鵀與蝙蝠。
20 凡是有翅,四足爬行的昆蟲,都是你們所當憎惡的;
「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
21 但在有翅,四足爬行的昆蟲中,凡有腳以外,還有大腿,在地上能跳的,你們可以吃。
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,有足有腿,在地上蹦跳的,你們還可以吃。
22 你們可吃的是:飛蝗之類,蟋蟀之類和冬斯之類;
其中有蝗蟲、螞蚱、蟋蟀與其類;蚱蜢與其類;這些你們都可以吃。
23 其他凡有翅,四足爬行的昆蟲,都是你們所當憎惡的。
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
24 遇到以下的光景也能使你們不潔:凡觸摸這些昆蟲屍體的人,直到晚上不潔;
「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。凡摸了死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。
25 凡移動牠們屍體的人,應洗滌自己的衣服,直到晚上市不潔的。
凡拿了死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並要洗衣服。
26 凡有偶蹄而無趾的,或不反芻的走獸,為你們都是不潔的;誰觸摸就染上了不潔。
凡走獸分蹄不成兩瓣、也不倒嚼的,是與你們不潔淨;凡摸了的就不潔淨。
27 一切四足動物中,舉凡用腳掌行走的,為你們都是不潔的;誰觸摸了牠們的屍體,直到晚上是不潔的;
凡四足的走獸,用掌行走的,是與你們不潔淨;摸其屍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。
28 誰移動了牠們的屍體,應洗滌自己的衣服,直到晚上是不潔的。這些動物為你們都是不潔的。
拿其屍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並要洗衣服。這些是與你們不潔淨的。
29 在地上爬行的動物中,為你們不潔的是:晏鼠、老鼠和蜥蜴之類;
「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:鼬鼠、鼫鼠、蜥蜴與其類;
30 壁虎、避役、蛇舅母、烏龜和伶鼬。
壁虎、龍子、守宮、蛇醫、蝘蜓。
31 這些爬行的動物,為你們都是不潔的;牠們死後,誰處麼了,直到晚上是不潔的。
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。在牠死了以後,凡摸了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。
32 其中死了的,掉在什麼物件上,不論是木器,或衣服,或皮據,或囊袋,凡能用的器具,即成為不潔,應放入水內,直到晚上是不潔的;,以後才算潔淨;
其中死了的,掉在甚麼東西上,這東西就不潔淨,無論是木器、衣服、皮子、口袋,不拘是做甚麼工用的器皿,須要放在水中,必不潔淨到晚上,到晚上才潔淨了。
33 一切陶器,如有牠們中一個掉在裡面,裡面所有的一切即成為不潔,陶器應該打破;
若有死了掉在瓦器裏的,其中不拘有甚麼,就不潔淨,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了。
34 如裡面的水滴在任何食物上,食物即成為不潔的;在這種陶器內裝了任何飲料,飲料也成為不潔的。
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,沾水的就不潔淨,並且那樣器皿中一切可喝的,也必不潔淨。
35 牠們的屍體無論掉在什麼東西上,那東西即成為不潔的:不拘爐或灶都應該打碎,因為是不潔的,你們也應視為不潔。
其中已死的,若有一點掉在甚麼物件上,那物件就不潔淨,不拘是爐子,是鍋臺,就要打碎,都不潔淨,也必與你們不潔淨。
36 水泉和蓄水池雖是潔淨的,但那接觸屍體的,即成為不潔。
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;惟挨了那死的,就不潔淨。
37 如果他們中一個掉在要播種的種籽上,種籽是潔淨的眥;
若是死的,有一點掉在要種的子粒上,子粒仍是潔淨;
38 但若種籽已浸了水,而屍體掉在上面,這種籽對你們便成了不潔的。
若水已經澆在子粒上,那死的有一點掉在上頭,這子粒就與你們不潔淨。
39 若你們可吃的一隻走獸死了,誰處麼了牠的屍體,直到晚上是的不潔的;
「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,有人摸牠,必不潔淨到晚上;
40 誰吃了這屍體的肉,應洗滌自己的衣服,並且直到晚上是不潔的。
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,必不潔淨到晚上,並要洗衣服;拿了死走獸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並要洗衣服。
41 凡地上的爬蟲,都是當憎惡的,都不可吃。
「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,都不可吃。
42 不論是用腹部爬行的,或用四足爬行的,或多足的,凡是地上的爬蟲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都是可憎惡的。
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,或是有許多足的,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是可憎的。
43 你們不要因任何爬蟲使你們成為可憎惡的;你們不要因牠們而成為不潔的,或染上不潔,
你們不可因甚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,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,以致染了污穢。
44 因為我上主是你們的天主:你們該表現為聖潔的,你們應是聖的,因為我是聖的。你們不要因地上任何爬蟲,而使自己成為不潔的,
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;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。
45 因為是我上主領你們由埃及地上來,為作你們的天主:你們應是聖的,因為我是聖的。
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,要作你們的上帝;所以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」
46 以上是有關走獸飛禽,一切水中游行和地上一切爬行動物的法律,
這是走獸、飛鳥,和水中游動的活物,並地上爬物的條例。
47 以便分辨潔與不潔,可吃與不可吃的生物。
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,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,都分別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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