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加拉太書 2 >
1 過了十四年,我同巴爾納伯再上耶路撒冷去,還帶了弟鐸同去。
2 我是受了啟示而上去的;我在那裡向他們陳述了我在異民中間所講的福音,和私下向那些有權威的人陳述過,免得我白白地奔跑,或者徒然奔走了。
3 但是,即連跟我的弟鐸,他雖是希臘人,也沒有被強迫領受割損,
4 因為,有些潛入的假兄弟,曾要他受割損;但這些人潛入了教會,是為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內所受有的自由,好使我們再成為奴隸;
5 可是對他們,我們連片刻時間也沒有讓步屈服,為使福音的真在你們中間保持不變。
6 至於那些所謂有權的人──不論他們以前是何等人物,與我毫不相干;天主決不顧情面──那些有權威的人也沒有另外吩咐我什麼;
7 反而他們看出來,我是受了委託,向未受割損的人宣傳福音一樣;
8 因為,那叫伯多祿為受割損的人致力盡宗徒之職的,也叫我為外邦人致力盡宗徒之職。
9 所以,他們一認清了所賦與我的恩寵,那稱為柱石的雅各伯、刻法和若望,就與我和巴爾納伯握手,表示通力合作,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,而他們卻往受割損的人那裡去。
10 他們只要我們懷念窮人; 對言一點我也曾盡力行了。
11 但是,當刻法來到安提約基雅時,我當面反對了他,因為他有可責的地方。
12 原來由雅各伯那裡來了一些人,在他們未到以前,他慣常同外邦人一起吃飯;可是他們一來到了,他因怕那些受割損的人,就退避了,自己躲開。
13 其餘的猶太人也跟著他一起裝假,以致連巴爾納伯也受了他們的牽弔而裝假。
14 我一見他們的行為與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當著眾人對刻法說:「你是猶太人,竟按照外邦人的方式,而不按照猶太人的方式過活,你怎麼敢強迫外邦人猶太化呢﹖」
15 我們生來是猶太人,而不是出於外邦民族的罪人;
16 可是我們知道:人成義不是由於遵行法律,而只是因著耶穌基督的信仰,所以我們也信從了基督耶穌,為能由於對基督的信仰,而不由於遵行法律成義,因為由於遵守法律,任何人都不得成義。
17 如果我們在基督內求成義的人,仍如他們一樣被視為罪人,那麼基督豈不是成為支持罪惡的人了嗎﹖絕對不是。
18 如果我把我所拆毀的,再修建起來,我就證明我是個罪犯。
19 其實,我已由於法律而死於法律了,為能生活於天主;我己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架了,
20 所以,我生活己不是我生活, 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;我現今在肉身內生活,是生活在對於天主子的信仰內;祂愛了我,且為我捨棄了自己。
21 我決不願使天主的恩寵無效,因為,如果成義是賴著法律,那麼,基督就白白地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