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以斯帖記 9 >

1 十二月,「阿達爾」月十三日,是該執行君令和上諭的那一天,也是猶太人的敵人原想殲滅猶太人的日期,卻變成了猶太人制服敵人的日子。
十二月,乃亞達月十三日,王的諭旨將要舉行,就是猶大人的仇敵盼望轄制他們的日子,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。
2 住在薛西斯王各省各城的猶太人,都聚集起來,動手攻打那些想謀害他們的人,但沒有一個人能敵擋他們,因為所有人民都害怕他們。
猶大人在亞哈隨魯王各省的城裏聚集,下手擊殺那要害他們的人。無人能敵擋他們,因為各族都懼怕他們。
3 各省的首長,御史大臣和省長,以及為君王服務的人,都擁護猶太人,因為害怕摩爾德開。
各省的首領、總督、省長,和辦理王事的人,因懼怕末底改,就都幫助猶大人。
4 的確,摩爾德開在王宮裏已掌大權,聲譽傳遍各省,而摩爾德開的權力越來越大。
末底改在朝中為大,名聲傳遍各省,日漸昌盛。
5 這樣猶太人就用刀屠殺,消滅了一切敵人,任意對待了仇恨他們的人;
猶大人用刀擊殺一切仇敵,任意殺滅恨他們的人。
6 只在穌撒禁城,猶太人就殺死了五百人,
在書珊城,猶大人殺滅了五百人;
7 也殺了帕商大達、達耳豐、阿斯帕達、
又殺巴珊大他、達分、亞斯帕他、
8 頗辣達、阿黎大達、
破拉他、亞大利雅、亞利大他、
9 帕瑪市達、阿黎賽、阿黎待與耶匝達,
帕瑪斯他、亞利賽、亞利代、瓦耶撒他;
10 即哈曼大達的兒子,猶太人的仇人哈曼的十個兒子,但沒有下手搶奪財物。
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孫子、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兒子。猶大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。
11 當天,君王就知道了在穌撒禁城內殺死的人數。
當日,將書珊城被殺的人數呈在王前。
12 對艾斯德爾后說:「在穌撒禁城內,猶太人已殺死了五百人和哈曼的十個兒子,在帝國其他各省內,他們更將做出何事﹖如今你還請求什麼,我必賜給你;你還要求什麼,我都必履行。」
王對王后以斯帖說:「猶大人在書珊城殺滅了五百人,又殺了哈曼的十個兒子,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?現在你要甚麼,我必賜給你;你還求甚麼,也必為你成就。」
13 艾斯德爾答說:「如蒙大王賜恩,請恩准住在穌撒的猶太人,明天也照今天的法律行事,把哈曼的十個兒子懸在刑架上。」
以斯帖說:「王若以為美,求你准書珊的猶大人,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,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。」
14 王就下令照辦。於是在穌撒發出了一道諭旨,要把哈曼的十個兒子懸在刑架上。
王便允准如此行。旨意傳在書珊,人就把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起來了。
15 在「阿達爾」月十四日那一天,住在穌撒的猶太人又集合起來,在那裏擊殺了三百人,但沒有下手搶奪財物。
亞達月十四日,書珊的猶大人又聚集在書珊,殺了三百人,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。
16 住在君王各省的他猶太人,也聚集起來保衛自己,擺脫敵人的侵害,把他們的七萬五千仇人殺死,但沒有下手搶奪財物。
在王各省其餘的猶大人也都聚集保護性命,殺了恨他們的人七萬五千,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。這樣,就脫離仇敵,得享平安。
17 這是「阿達爾」月十三日的事;十四日那天,他們安息,舉行慶功的歡宴。
亞達月十三日,行了這事;十四日安息,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。
18 住在穌撒的猶太人,因為在十三十四日聚集復仇,便於十五日安息,舉行慶功的歡宴。
但書珊的猶大人,這十三日、十四日聚集殺戮仇敵;十五日安息,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。
19 從此以後,那些住在村莊的猶太鄉民,奉「阿達爾」月十四日為慶日,歡宴慶祝,互送禮物;但居住在城市的猶太人卻以「阿達爾」月十五日為慶日,互送禮物。
所以住無城牆鄉村的猶大人,如今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設筵歡樂的吉日,彼此餽送禮物。
20 摩爾德開於是將這些事記錄下來,並向薛西斯王各省遠近的猶太人頒發文書,
末底改記錄這事,寫信與亞哈隨魯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大人,
21 通告他們應每年慶祝「阿達爾」月十四十五兩天,
囑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十四、十五兩日,
22 因為這兩是猶太人徹底擺脫仇敵的日子,而這一月為他們是化憂為喜,化凶為吉的一月,因此該以歡宴慶祝這兩天,互贈禮物,救濟窮困。
以這月的兩日為猶大人脫離仇敵得平安、轉憂為喜、轉悲為樂的吉日。在這兩日設筵歡樂,彼此餽送禮物,賙濟窮人。
23 猶太人便把已開始舉行的和摩爾德開給他們規定的事,奉為永遠當守的盛典。
於是,猶大人按着末底改所寫與他們的信,應承照初次所守的守為永例;
24 原來阿加格人哈默大達的兒子哈曼,那全猶太人的仇人曾蓄意加害猶太人,要將他們滅絕,就抽出「普爾」即籤,來擇定剷除殲滅他們的日子。
是因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殺害猶大人,掣普珥,就是掣籤,為要殺盡滅絕他們;
25 但是君王一洞悉此事,便下諭令說:「哈曼加害猶太人想出來的陰謀,應加在他自己頭上! 」就判處他和他的兒子們懸在刑架上。
這事報告於王,王便降旨使哈曼謀害猶大人的惡事歸到他自己的頭上,並吩咐把他和他的眾子都掛在木架上。
26 從此,人就援用「普爾」一名,稱這兩天為「普凌節。」依照這文書記載的,和他們有關此事親身看見及經歷的一切,
照着普珥的名字,猶大人就稱這兩日為「普珥日」。他們因這信上的話,又因所看見所遇見的事,
27 猶太人便給自己,給自己的子孫,給一切加入他們集會的人,規定了「每年該照規定依時慶祝這兩天」為不可更改的法律;
就應承自己與後裔,並歸附他們的人,每年按時必守這兩日,永遠不廢。
28 世世代代,家家戶戶,各省各城,應紀念和慶祝這兩天;猶太人決不可廢除這兩天的「普凌節,」他們的子孫也決不可忘掉這慶節。
各省各城、家家戶戶、世世代代紀念遵守這兩日,使這「普珥日」在猶大人中不可廢掉,在他們後裔中也不可忘記。
29 阿彼海耳的女兒艾斯德爾后與猶太人摩爾德開,又以全權再度寫了一道核准「普凌節」的文書。
亞比孩的女兒-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以全權寫第二封信,堅囑猶大人守這「普珥日」,
30 然後把此文書分發給所有住在薛西斯帝國一百二十七省內的猶太人,以平如誠懇的言詞,
用和平誠實話寫信給亞哈隨魯王國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,
31 勸他們遵照猶太人摩爾德開對這「普凌節」所規定的,依時舉行。至於禁食和哀歌的吟詠等禮,則可依照他們自己及自己的後代所規定的去行。
勸他們按時守這「普珥日」,禁食呼求,是照猶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囑咐的,也照猶大人為自己與後裔所應承的。
32 從此,艾斯德爾的命令,便成了「普凌節」的規定,並記載於史冊。
以斯帖命定守「普珥日」,這事也記錄在書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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