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申命記 1 >
1 以下是梅瑟在約但河東岸,對全以色列所講的話。──即在穌夫對面的阿辣巴曠野中,在帕蘭與托費耳、拉班、哈則洛特和狄匝哈布之間。
2 從曷勒布經色依爾山,到卡得士巴爾乃亞,共有十一天的程路。──
3 在第四十年十一月一日,梅瑟將上主吩咐他的一切事,全訓示了以色色列子民。
4 當時他已擊敗住在赫市朋的阿摩黎王息紅,和住在阿舍塔洛特和厄得勒的巴商王敖格。
5 梅瑟在約但河東岸摩阿布地方開始宣講這法律說:「
6 上主,我們的天主,在曷勒布曾訓示我們說:你們在這山下住得夠久了,
7 現在起身出發,到阿摩黎人的山地去,到那些住在阿辣巴荒野、山地、盆地、乃革布和沿海一帶地方去,到客納罕地,到黎巴嫩,直到大河,即幼發拉的河那一帶地方去。
8 看,我已將此地擺在你們面前,你們應去佔領上主誓許給你們祖先亞巴郎、依撒格、雅各伯和他們後裔的地方。」
9 那時我對你們說過:我個人無法負擔你們。
10 上主你們的天主使你們的人數增加,看,你們今天多得有如天上的繁星。
11 惟願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,再千百倍地增加你們的數目,照他所應許的,祝福你們!
12 但我個人怎能承擔起你們的煩務、重任和訴訟的事!
13 你們各支派應推舉一些有智慧,有見識,有經驗的人,我好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。
14 你們回答我說:「你建議的事很好。」
15 我遂選了你們各支派中有智慧有經驗的首領,立為你們的首領:即千夫長、百夫長、五十夫長、十人長,並為各支派立了監督,
16 同時我也吩咐你們的判官說:你們要聽斷你們兄弟間的訴訟:無論是兄弟彼此訴訟,或與方外人訴訟,都應秉公審斷。
17 審案時不可偏袒,無論貴賤,同樣聽斷;任何人都不要怕,因為審判是天主的事。若遇有難斷的案件,該呈報給我,我來聽斷。
18 同時,凡你們當做的事,我都吩咐了你們。
19 我們由曷勒布起程,經過了你們所見的這整個遼闊的可怖的曠野:照上主我們的天主對我們的吩咐,我們向阿摩黎人山地進發,一直來到了卡德士巴爾乃亞。
20 那時我曾對你們說:你們已來到上主我們的天主即將賜給我們的阿摩黎人的山地。
21 看上主你的天主已將這地擺在你面前,你要照上主你祖先的天主對你所許下的,去佔領這地;不要害怕,也不要膽怯。
22 你們眾人便來到我跟前說:「讓我們先派些人去,替我們偵探那地方,然後回報我們,我們當走那條路,當去那些城。」
23 我就由你們中挑選了十二人,每支派一人;
24 他們起身上了山地,一直到了厄市苛耳山谷,偵探了那地。
25 他們帶回來那地方的一些果品,並回報我們說:「上主我們的天主即將賜給我們的地方實在好。」
26 但你們卻不肯上去,竟違背了上主你們天主的命令,
27 在你們的帳幕內抱怨說:「上主因為恨我們,才將我們由埃及地領出來,將我們交在阿摩黎人手中,消滅我們。
28 我們上那裏去呢﹖我們的兄弟又說了些使我們心灰意冷的話。他們說:我們在那裏看見了一個比我們又大又高的民族,他們的城邑廣大,城牆高聳摩天;我們在那裏還看見了阿納克人的子孫。」
29 我遂對你們說:「不要畏懼,不要害怕。
30 因為上主你們的天主,走在你們面前,他必為你們作戰,正如他在埃及在你們眼前,為你們所做的一樣;
31 並且在曠野裏,你也看出上主你的天主在你所走的長途中,攜帶你們,如同人攜帶自己的兒子一樣,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。
32 雖然如此,但你們仍不信賴上主你們的天主,
33 他一路原走在你們前面,替你們找安營的地方:夜間藉著火,日間藉著雲彩,指示你們應走的道路。
34 上主一聽見你們的怨聲,就發怒起誓說:「
35 這個邪惡世代的人,一個也不得見我誓許要賜給你們祖先的樂土;
36 只要耶孚乃的兒子加肋布除外,他必見到此地,並且我要將他踏過的地,賜給他和他的子孫,因為他一心隨從了上主。」
37 為了你們的緣故,上主也對我發怒說:「連你也不能進入那地。
38 那侍候你的農的兒子若蘇厄,要進入那地;你應壯他的膽,因為他要使以色列佔領那地作為產業。
39 此外,你們所說要成為戰利品的幼童,至今尚不知好歹的子女,他們都要進入那地。我要將那地賜給他們作為產業。
40 至於你們應轉向紅海出發,往曠野裏去。」
41 你們回答我說:「我們得罪了上主;現在我們願全照上主我們的天主的吩咐上去交戰。」你們各人遂都武裝起來,輕率地上了山地。
42 但上主對我說:「你告訴他們說:你們不要上去,不要作戰,因為我不在你們中間,免得被敵人擊敗。」
43 我立即告訴了你們,你們卻不聽,違背上主的命令,擅自上了山地。
44 住在山地的阿摩黎人蜂擁而出,攻擊你們,追趕你們,由色依爾直殺到曷爾瑪。
45 你們回來,在上主面前哭泣哀號,但上主未曾俯聽你們的哭聲,也未向你們側耳;
46 你們只得長期地停留在卡德士,停留得這樣長久。